華語禮拜
證道:方東利長老
題目:
經文:路加福音18:18-23,啟示錄20:12-15
路加福音
18:18 ( 太 19:16-30 可 10:17-31 )
有一個猶太人的領袖來請教耶穌說:「良善的老師,我該做甚麼才能夠得到永恆的生命呢?」
18:19 耶穌問他:「你為甚麼稱我為良善的呢?除上帝一位以外,再也沒有良善的。
18:20 你一定曉得誡命所規定的:『不可姦淫;不可殺人;不可偷竊;不可作假證;要孝敬父母。』」
18:21 那個人回答:「這一切誡命我從小都遵守了。」
18:22 耶穌聽見這話,再對他說:「你還缺少一件。去賣掉你所有的產業,把錢捐給窮人,你就會有財富積存在天上;然後來跟從我。」
18:23 那個人一聽見這話,就垂頭喪氣,因為他很富有。
啟示錄
20:12 我又看見死了的人,無論尊貴卑微,都站在寶座前。案卷都展開了;另外有一本生命冊也展開了。死了的人都是照他們的行為,根據這些案卷所記錄的,接受審判。
20:13 於是,海把死人交出來;死亡和陰間也把所拘禁的死人交出來。這些人都照他們的行為接受審判。
20:14 死亡和陰間也被扔進火湖裏。(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。)
20:15 凡是名字沒有記錄在生命冊上的,都被扔進火湖裏。

台語禮拜
證道:方東利長老
題目:
經文:路加福音18:18-23,啟示錄20:12-15
讚美:聖歌隊

詩歌:

